根據質檢總局、公安部、國家認監(jiān)委三部委聯(lián)合發(fā)布的2014年第12號公告,消防應急燈具類產品被列入3C認證范圍,自2015年9月1日起,所有消防應急燈具應有3C標識和3C證書。生產廠家原來的型式認可證書將被轉換為相應的3C認證證書,現(xiàn)*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1、轉換前后產品質量執(zhí)行標準沒有變化,都是GB17945-2010,產品認證機構也沒有變化,都是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,產品認證單元結構沒有變化,新的3C證書配套的檢驗報告還是原來的檢驗報告。
2、變化的是產品標貼,多了3C標識;同一型號產品的3C證書的編號和原先型式認可證書的編號不同,獲取3C證書后的產品在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網站www.cccf.com.cn查詢證書時只能查到3C證書,原先的型式認可證書已自動被新的3C證書代替。
3、3C轉換后,3C證書不但可以在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網站www.cccf.com.cn查詢,也可以在國家*高認證管理機構--國家認監(jiān)委網站www.cnca.gov.cn查詢。
4、原來的證書和檢驗報告復印件替換掉證書首頁即可使用。*新的證書和檢驗報告我們將在9月1日前完成更新,屆時請從我們公司網站下載打印。
5、由于證書轉換需要一定時間,在9月1日前生產的產品在驗收時網上查詢時顯示的是3C證書。如發(fā)生這類情況,應按如下方式處理:
根據公消評[2015]24號通告第四條“本次強制性認證轉換工作期間,強制性認證證書與尚未轉換的型式認可證書同時有效”。因此在此期間生產的產品的證書有2類,具體如下:
如果產品生產日期早于3C證書發(fā)證日期,那么產品生產時廠家持有的是型式認可證書,產品不應有3C標識,產品的證書也是型式認可證書。
如果產品生產日期晚于3C證書發(fā)證日期,那么產品生產時廠家持有的是3C證書,產品應該有3C標識,產品的證書也是3C證書。
請在驗收前,提前準備好對應的證書復印件。